您会在即将住院分娩时,
因贫困难以支付医药费而忧愁吗?
您会在病情危重时,
因医疗费用与生死展开较量吗?
您会面对刚出生的危重新生儿,
因医疗费用而感到无助与绝望吗?
永康的外来孕产妇家庭,
赶紧看过来!
如果您遇到危难贫困时,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的
“母婴平安”项目可以帮助您!
您不仅可以
享受我们优质的医疗服务
安全分娩,
还可以节省一大笔医疗费用开支!
“雪中送炭”
刚生完第三胎的林女士办完出院手续时激动地说,她们老家在贵州安顺,家里的经济收入全靠老公打工,一年也就元,前几天在妇保院顺产医疗费用是,宝宝因轻度窒息送到了新生儿科住院快一周又需要元,面对一万多点的费用让夫妻俩一筹莫展。林女士说,出院结账时口袋里只剩下元左右,接下去连吃饭的生活费都难,没想到办理出院手续时,妇保院的“母婴平安”项目直接补助了元,这让林女士夫妻俩特别感动,真的是“雪中送炭”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王女士夫妇出院时也意外惊喜,生活拮据的她们这次住院分娩费用是元,“母婴平安”项目也直接补助了元。
●浙江省红十字会“母婴平安”项目(下称“母婴平安”项目)由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资,浙江省红十字会、项目实施地红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用于非浙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抢救病情危重或住院分娩费用较高的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以下简称外来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及其新生儿医疗救助。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是浙江省红十字会“母婴平安”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我们致力于为永康地区外来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及其新生儿提供医疗救助,让更多女性外来务工者能够健康安全分娩。
如何申请呢?
救助对象
符合下列情况的外来困难家庭高危医院住院分娩时可申请本项目的资助:
1、其本人或配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2、其本人住院分娩及其新生儿在院期间首次治疗的医药费总额符合本项目规定救助标准的。
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第一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医药费总额在元以上的,按照4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元;
第二类: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般困难家庭
情况1:医药费总额在-元的,按照医药费总额的30%比例给予救助。
情况2:医药费总额在元以上的,其中元及以下部分按照30%比例给予救助,超出部分再按照40%比例给予补助,每人每次救助上限为元。
申请流程
1.永康市妇保院为我市“项目定点机构”,负责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母婴平安”项目资助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或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承诺书
(3)含新生儿救助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4)项目实施地红十字会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3、永康市妇保院审核后按照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并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核减救助部分的医药费,其余部分的医药费由资助对象自行支付。
4、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对相关资料整理、保存后;每季度将《“母婴平安”项目资助审批表》汇总后交永康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救助对象核拨救助资金。
5.回当地报销医疗费用(在本院享受过补助不影响回当地报销金额)。
温馨提醒
资助对象须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申报材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母婴平安”项目将不予资助;如已获资助,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缴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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