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幼儿园、教育辅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文件精神,推进永康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为永康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人事保障,经研究,决定向全市学校和教师征求《永康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请各学校认真组织落实,并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回复稿送交人事科(没有意见的无需送交),电子稿发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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