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工作于年11月1日展开,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我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年个人年缴纳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三档年个人年缴纳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主要征收时间为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收现、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原“掌上人社APP”缴费渠道停用)。
(1)银行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至相应银行窗口缴费或签订缴费协议(还可通过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签订),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可签约银行:永康农商银行(原信用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中信银行、台州银行、招商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2)支付宝缴费。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进去进行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打开电脑浏览器,登录浙江电子税务局网站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用户名登录”(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点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4)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仍由医保部门征收。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窗口缴费、手机网上缴费(流程:浙里办APP→专区服务→医保综合服务专区→更多→待遇服务→大病选缴缴费)等方式缴纳(原“掌上人社APP”缴费渠道停用)。可委托代扣银行:永康农商银行(原信用社)、金华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五、待遇标准
六、特别提醒
1、参保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年11月15日前到各镇(街、区)永康农商银行各网点医保代办窗口办理,或者登陆“浙里办APP”选择“医疗保障”专区的“档次变更(基本医疗保险)”模块完成。
2、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新生儿在出生60日之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出生30日内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手机缴费流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手机缴费流程
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1、我要缴费
(1)进入“社保费自助缴纳”页面后,点击“我要缴费”进入,若有参保应征记录,根据参保人登记读取“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待缴费信息,若有多条,则可以同时选择合并缴费。
(2)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后,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立即付款”进入“支付结果”,支付成功之后跳转至“缴费结果”页面。
(3)缴费成功后,点击“电子凭证下载”,输入邮箱地址,电子缴费凭证以pdf的方式发送至所填邮箱。
2、我要替他人缴
(1)点击首页“我要替他人缴”功能,进入“人员列表页面”,可帮助他人开通自动缴、删除或添加人员,添加人员时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
(2)点击需要缴纳社保费的用户,进入“社保缴纳”页面,之后流程参照“我要缴费”流程一样操作。
二、大病保险手机缴费流程
参保人可登录手机“浙里办”APP进行如下操作:
1、登录浙里办APP进入“专区服务”,点击进入“医保综合服务专区”,选择“更多”,选择“大病选缴缴费”。
2、可选择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1)本人大病选缴
点击“本人大病选缴”,选择需要购买的份数,选定后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支付。
(2)帮他人大病选缴
点击“帮他人大病选缴”,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需要购买的份数,选定后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支付。
详细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骗人吗治白癜风福州哪家医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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