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金华市、永康市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院干警及来访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永康法院就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等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我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因纠纷需要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等,请优先选择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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