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
检查结果表明,我市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内部管理、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以及消毒制度落实等方面均有所提高,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符合要求,生产用水、洗涤剂、消毒剂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在独立包装上标注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现场抽检样品20份,进行了感官指标及大肠菌群的检测,全部合格。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考评细则》的相关要求,永康市卫生监督所细化标准,着力加强对2家单位的监督管理。接下来,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及“黑名单”制度,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来源:永康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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