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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通知》(文明办〔〕24号)和《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5号)的要求,省文明办及时印发了《云南省文明办关于认真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云文明办〔〕31号),对推荐和复查工作做出了安排。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在各地各部门认真考评和严格推荐的基础上,省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复核,提出我省拟推荐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和建议继续保留荣誉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为加强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我省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质量。现将我省拟推荐的寻甸县柯渡镇丹桂村等55个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云南省总工会等58个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和建议继续保留荣誉的安宁市青龙镇等73个全国文明村镇、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个全国文明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4日至9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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