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某快餐店办了一张卡,里面还有多元钱,结果现在不能消费了,我要求退款,商家却不同意,请帮忙给我维权。”近日,永康市民乔先生向永康市消保委投诉。
乔先生在永康市古山镇一家企业上班时,是某品牌快餐店的常客。该快餐店在永康一些地方开设了连锁店,消费卡可以通用,而且充值有优惠。乔先生说,4年前他就在该快餐店办了消费卡,消费完会继续充值。去年,乔先生因为要到市区工作,曾到店里要求把消费卡里的钱退掉,商家不同意。今年乔先生到该快餐店消费,结果卡内余额不能使用,乔先生与快餐店负责人发生争执,双方闹到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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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去年年底,该快餐店原负责人已经将店面转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已进行变更。因为该快餐店名气较大,新负责人与该快餐连锁店总公司签订协议,继续使用该商标,因此快餐店的招牌没做更改。同时,为了招揽顾客,只要老客户重新充值一定金额,就可以换成新卡,以前的金额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不充值,以前的充值卡不能在古山店使用,但在市区的连锁店可以继续使用,因此推荐乔先生去市区连锁店消费。
乔先生认为,他是在古山快餐店充的钱,就要在古山快餐店消费,双方陷入僵局。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乔先生放弃投诉。
近年来,采用预付卡消费的方式很普遍。用预付卡代替现金消费确实方便,而且商家往往采取比较诱人的优惠措施。但同时,由于一些商家的不诚信和操作不规范,预付式消费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为此,永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三思而后行”,办理预付卡就是把钱先放在别人的口袋里,如果发卡人“跑路”,找不到经营者,事后维权难度大、成功率不高。
如果确实需要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办理后要索要充值发票并保留好,方便自己维权。同时,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的商家,不要一次充值较大金额,充值后尽快消费。
来源:永康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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