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双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排查的通知》(浙文旅科教〔〕33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永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摸排登记工作。
一、摸排登记对象
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二、摸排方式
各培训机构可通过下方 9月18日前完成。
四、文化艺术门类
A音乐类(音乐基础知识教育、键盘乐器、管弦乐器、声乐等);B舞蹈类(中国舞、国际标准舞、流行舞、芭蕾舞等);C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书法、篆刻、漫画、手工技艺、摄影等);D戏曲戏剧和曲艺类(戏曲表演、戏剧表演和评弹);E其他艺术表演类(无法归入ABCD四类的);F综合类(至少包含ABCDE类中的两类)。
五、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备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
六、咨询电话
(市文广旅体局艺术科,董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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