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永政发[]39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康市年城区公办小学(大司巷小学、人民小学园丁校区、人民小学三马校区、民主小学、解放小学、高镇小学、实验学校(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A类、B类及永康五中等学校B类学生);城区公办初中(永康中学、永康三中、永康三中(花川校区)、实验学校(初中)、教师进修学校附中A类、B类学生及永康五中B类学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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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年城区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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