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和我市能源“双控”攻坚会议精神,即日起开展各类企业停限产和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金华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2%;12月用电量控制在4.26亿度以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13日8:00-12月27日17:00。
12月28日-12月31日执行方案视全市用电情况另行部署。
工业企业:
1、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26家省重点用能企业、5家省级监控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以及未参与评价企业停产10天,确保12月总用电量比11月下降30%以上。自12月13日8点至15日17:00止严格执行停产3天。上述企业停限产期间,允许保留保温负荷用电、办公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12月16日-27日停限产7天的工作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并报备镇街区汇总至市工作专班。
2、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停产3天,确保12月总用电量比11月下降10%以上。企业停限产工作方案12月13日前制定完成,报备镇街区审核汇总至市工作专班。停限产执行时间为12月16日-27日。
3.亩均效益评价B类、C类等其他企业停产5天,确保12月总用电量比11月下降15%以上。企业停限产工作方案12月13日前制定完成,报备镇街区审核汇总。停限产执行时间为12月16日-27日。
4.督促26家省重点用能企业在执行停产10天的基础上,按照“十三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5%的目标开展自查,未完成目标的企业不得参与年普通电力直接交易。
不同地区停电具体通知以当地管委会为准,可拨打咨询当地的管委会联系方式以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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