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下旬,永康某门业集团山东销售部朱经理在山东德州一仓库发现有许多某防盗门,初步怀疑被人假冒商标,于是到西城派出所报案。
西城派出所立案侦查后,于9月18日在江苏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
经审讯,蒋某交代:他是江苏人,今年44岁。年4月,他开始接工程做门业生意,期间认识了门类销售中间商李某(男,31岁,河北人),两人有过几次合作。
今年5月份,蒋某通过招投标,获得了江苏某安置房工程进户防盗门的安装项目,但合同指定要永康某品牌的防盗门,总计有多樘。因数量较大,且李某已做门业生意10多年,蒋某又联系了李某购买防盗门。
李某根据自己能取得的底价,将一份报价单给蒋某,价格比较后,蒋某认为品牌门和普通门价格相差太大,利润太少,遂提出了“贴牌”形式,即由其他公司生产外观与某品牌防盗门一致的门,出厂时贴上假冒的商标,利润可以翻好几倍。同时,又以工地完工后,给李某三成利润的佣金,让李某寻找贴牌厂家。
经不住金钱诱惑,李某和蒋某达成了共识。
经过李某联系,双方决定到山东某门业公司赵某(男,30岁,河北人)处,以元一樘的价格订购了樘防盗门。同时,他们又联系了山东某广告公司张某(男,32岁,河北人)、刘某(女,32岁,河北人)夫妇定制了个假冒的某品牌门业商标和铭牌,后通过物流发货给山东某门业公司赵某,将商标和铭牌贴在新生产的防盗门上,包装后再发往江苏某在建工地进行安装。截止被查获日期,已生产了樘假冒的防盗门,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合同里约定品牌防盗门裸价都要元一樘,加上运输成本、安装费等,就要多元,利润太低,为了多赚钱就铤而走险了……”犯罪嫌疑人蒋某交代。
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来源永康日报,不完全代表永康资讯通的观点和立场。若推文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