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结合跨境电商优势和制造业产业集群优势,浙江省先后于年、年设立两批共51个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含宁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与政策供给,年12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的通知》,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激励工作。经各地自评、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年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名单已正式发布。
专项激励名单
示范类第一档
萧山区、瓯海区、安吉县、义乌市、永康市;
示范类第二档
余杭区、临安区、瑞安市、永嘉县、吴兴区、海宁市、诸暨市;
培育类
建德市、平阳县、南浔区、长兴县、海盐县、上虞区、兰溪市、东阳市、临海市、缙云县。
以上同一组内排名不分先后。根据《通知》规定,示范类第一档、第二档每个分别给予万元、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培育类每个给予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示范类、培育类县(市、区)名单
(试点产业集群)
示范类县(市、区)
培育类县(市、区)
来源:浙江商务,供稿:电子商务处,编辑: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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