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9个设区市、57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7个方面激励政策,其中,永康获得了2个方面激励。
永康取得哪些成绩?和小V一起去看看推进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海曙区、瑞安市、湖州市吴兴区、绍兴市柯桥区、永康市。
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用于统筹推进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工作。(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镇海区、温州市瓯海区、德清县、新昌县、永康市。
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用能权交易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给予一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什么是督查激励机制?
据悉
我省于年建立督查激励机制,并于今年首次组织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做好此次督查激励工作,省政府结合各督查激励事项实际情况,推出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激励措施,包括财政资金倾斜、土地指标奖励,以及重点项目布局、功能区升级、示范试点先行先试等方面政策支持措施,激励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有何意义?
此次督查激励突出典型引路和创新示范效应,注重各地在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中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在结合省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及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向基层倾斜、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形成了督查激励名单。
目前,省级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落实督查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充分发挥激励措施“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
希望大永康越来越好!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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