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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永康今天可以缴费啦医保最高报销9

  近日,小编从永康市社保局了解到,全市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已于日前启动,保费征缴工作已经开始。永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可以参保大病保险。永康侬今天就可以去交费了!

  近年来,因病致贫的案例也并不少见。选缴大病保险后,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报销限额提高、报销范围扩大,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从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合规费用,升级成合理费用,不少自费的药品也纳入了报销范围,给参保人员,特别是患大病的参保人员撑起一片安全地带。

  那么,大病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呢,跟着小编往下看……

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在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重点解决患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过重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通俗的说就是,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最终实际报销水平最高可达到95%。

哪些人应当参加大病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参加大病保险后有什么待遇?

1.未缴纳选缴保费或选缴未满三年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年为1.9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40万元。

2.连续选缴保费1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年为1.9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60万元;连续选缴保费2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年为1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0%,最高可报销80万元;连续选缴保费3份满三年的,起付标准(年为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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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以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陈某为例,他因病入院花费费用14元,剔除自理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自负支付,统筹报销元,个人总共支付,元。如果陈某参保了大病保险但选缴未满三年,大病保险可报销的各规费用为,由于没有达到元的起付线,报销金额为0。但是,如果陈某连续选缴1份满三年,报销范围从合规费用扩大为合理费用,近2万元的合理费用纳入了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内,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再乘以报销比例,还能额外报销多元。如果连续选缴2份满三年,陈某的起付线就降低到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0%,他能再额外报销余元。如果连续选缴3份满三年,那么陈某的起付线则降低到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他能再额外报销的费用为余元。总之一句话,选缴的分数越多,年数越长,保障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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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在省区域内看病结算时,实现“一站式”实时刷卡结算,出院当场结算,不用再跑社保局报销。

大病保险保费如何缴纳?

大病保险由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保费

每个参保人员必须缴纳,每年缴纳一次,年每人缴纳20元,享受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待遇。

缴纳方式与时间:

1.建立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中划扣。

2.其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四月份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缴。

3.无个人账户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工行和农商行发放的,到这两个银行签约代扣代缴协议,代扣大病保险费用;养老金由邮政银行发放的,到五大银行签约代扣代缴协议。

4.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不再征缴。

二、选缴保费

选缴保费每份元,最多可缴纳3份

参保人(包括退休人员)需在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到市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选缴登记并签订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代扣协议;

2、未在征缴期内缴纳保费的,在大病保险年度内的,允许补缴,本年度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可以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跨年度的,视为中断,再次选择缴费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3、通过扫描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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