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政策支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大红包”。日前,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联合发文,启动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永康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工资总额的30%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年度末裁员率低于2.7%。
三、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申报材料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补贴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单(电子缴费凭证或税票复印件)、年12月工资册原件及复印件、自然减员说明(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六、申报地点
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永康市东塔路号)
七、联系电话
、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企业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
性质
经营场所
所在地
法定
代表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经办人
电话
手机
联系
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企业类型
()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B、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C、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D、其他企业
申请原因
企业职工人数
裁员人数
裁员率
平均参保人数
缴费金额
(企业填写稳岗工作情况)
本单位承诺: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不拖欠税(费),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违以上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企业职工人数
裁员人数
裁员率(%)
缴费金额
核定享受
稳岗补贴金额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企业类型由企业自行勾选。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结构调整情况,只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2.企业职工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
3.裁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自然减员(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人数。
4.企业裁员率是指裁员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
5.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上年度该企业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6.缴费金额是指上年度该企业(含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总额。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