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摄影家协会与明珠摄影艺术馆联合举办的永康市摄影艺术展览今年已经第三届,展览旨在体现为会员服务、为永康社会文化事业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配合永康市摄影家协会年度画册汇编,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1.永康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近期创作)。2.展览分纪录类、艺术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6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5.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与照片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6.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作品为长边7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7.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入选作品统一由永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在明珠摄影艺术馆展出,同时编入《永康市第三届摄影艺术展作品集》。8.投稿截止日期为年11月3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二、奖项设置1.纪录类:金奖作品2件,银奖作品4件,铜奖作品10件,优秀作品若干名;2.艺术类:金奖作品2件,银奖作品4件,铜奖作品10件,优秀作品若干名;
3.主办方将对组织投稿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分会授予“第三届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奖”。三、类别释义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