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邢台永康云禧项目退房不退款一年未解决”的问题。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责令开发企业对客户退房事宜拿出具体解决措施,同时协调开发企业于年1月31日前向业主办理退款手续,并退还业主购房款。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本人于年12月购买河北邢台永康云禧项目住房一套,后来得知该房源五证不全,违规预售,且迟迟不动工,便于年11月底办理退房手续。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一年多未退房款。
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反映人认购的“永康云禧”项目是由河北永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业主购买的10#楼于年12月12日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在年1月开发商与业主产生的购买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企业不得对外预(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
我局将依据业主提供的购房手续对开发企业涉嫌违规预(销)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开发企业进行整改。并责令开发企业对客户退房事宜拿出具体解决措施,同时协调开发企业于年1月31日前向业主办理退款手续,并退还业主购房款。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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