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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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我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不见了。
11月27日下午3时30分许,一名群众来到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金胜路附近、花了多元买来的黑白色电动车被盗。
查看事发点及周边监控录像后,民警发现,11月24日早上6时30分许,一名身穿蓝色上衣、头戴鸭舌帽的女子在受害人的电动车附近徘徊。犹豫片刻后,便戴上头盔,骑车离开。
11月30日,警方在一店铺内成功将违法嫌疑人51岁的永康人卢某抓获。审讯中,卢某对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卢某交代,当天早上她前往溪心菜场买菜,步行经过电动车时发现该车钥匙还插着。卢某想着这车自己平时上班可以代步,便趁四周无人注意之际,将电动车开走。之后,因为她害怕,车便一直停放在家中。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卢某家境还算殷实。她用着苹果最新款手机,当天去菜场还是为了购买鲍鱼。然而就因为一时贪欲的蒙蔽,卢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元。目前,卢某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电动车已返还给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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