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陕政发〔〕55号〕和《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发〔〕40号)相关规定,在各市区监测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严格评审,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现对下列动态监测合格的家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和拟递补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12月29日-年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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