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年
到
乾坤气清卧犬去
万象迎新瑞猪来
新年到来,小编在这里先祝大家
新年新气象,更上一层楼
那么新的一年,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是不是有新变化呢?
答案是
NO!
年春节,延续年通告
在永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处罚规定
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款: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第二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年2月2日,永康市象珠镇村民童某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象珠派出所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陈某采取了行政处罚元
1月29日13时,永康市古山镇林坑陈村村民陈某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古山派出所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陈某采取了行政处罚
1月30日,永康市前仓镇塘头村村民章某为庆祝新房乔迁之喜,违规燃放爆竹,被石柱派出所查获,教育并行政处罚元
今年,永康市公安局将利用无人机为双禁巡查提供技术支持
在获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线索后
相关派出所的无人机将于2分钟内起飞升空并开展空中巡查
永康市公安局也将持续开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调查工作
并将相关线索移交给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置
截至目前,已由综合执法局查处两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违规,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危害!
1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会造成空气污染
2
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极易产生噪音污染
3
在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少几声“噼里啪啦”
多一份“幸福保障”
小编再次提醒:
今年春节
我们要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一起欢欢喜喜过大年!
来源:永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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