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8月31日裁定受理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10月10日前,向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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