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浙江省语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浙江省第三批方言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被确定为“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浙江省第三批汉语方言调查点之一。专家团队将通过纸笔记录、录音、摄像等方式,全面采集整理永康方言的原始数据,并进行科学整理、展示,并分别在国家和浙江方言资源数据库予以永久保存。为做好永康汉语方言采录工作,市语委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汉语方言发音人。
具体要求和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音人条件
1.方言发音人
我市调查点需要调查老年男性、青年男性、老年女性、青年女性等4名汉语方言发音人。
方言发音人条件:
(1)常住地为永康市原环城区老城关镇(如原华丰、民丰、东街、西街、河头、桃花、东库、虹霓、大司、许码头大队、河南一村、二村等,即说正宗永康城里话的地区),说吴语。
(2)老年发音人调查时年龄在55―65周岁之间,青年发音人调查时年龄在25―35岁之间,老年发音人和青年发音人(特别是“方言老男”和“方言青男”)之间的年龄间隔应不小于25岁。
(3)必须在当地出生和长大,家庭语言环境单纯(父母、配偶均是原老城关镇一带的人),未在外地长住(最好未超过2年),能说地道的当地方言。
(4)老年发音人具有小学或中学文化程度(一般不宜选择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发音人学历条件不作限制,如果是大学学历,最好在浙江省内就读的。
(5)热爱本地文化,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发音洪亮清晰,有较充裕的时间,能充分配合调查人发音,工作时长为6—8小时/每天。
如果选择发音人有困难,限制条件可适当放宽。
(6)遴选人数:老年男性、青年男性、老年女性、青年女性各4人,共16人。
2.口头文化发音人
(1)口头文化发音人热爱当地文化,熟悉当地俗语、歇后语、歌谣、故事、戏曲、典故等。
(2)“口头文化”可由不同发音人提供。口头文化发音人条件参照方言发音人,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3)口头文化发音人招募1至7人,如果条件符合,方言发音人可以兼任口头文化发音人。
在调查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与语言相关的条目时,优先选择代表性传承人配合调查。
3.地方普通话发音人
(1)每个调查点选择3名地方普通话(简称“地普”)发音人。地普发音人1(简称“地普1”)的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三甲。“地普2”和“地普3”的普通话水平不入级,其中“地普2”接近三乙,“地普3”普通话水平最差。
(2)如果条件符合,方言发音人和口头文化发音人可以兼任地普发音人。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发音人报名登记表》(可以登陆“永康教育城域网”下载),填好的《发音人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送至永康市教育局教育科(行政中心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到教育局教育科现场填写。报名表电子稿发至邮箱:
qq. 正式发音人名单由语保专家团队确定。正式发音人和候选发音人,根据其工作量将给予适当报酬。采录验收合格后,国家语委、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将向正式发音人颁发荣誉证书。永康方言传承了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极抢救、保护永康的语言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好语言文化资源,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语言文化工程。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永康方言发音人的推荐工作。
永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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