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医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患者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实际制定了防控措施。
1.对来自发热门诊和新入院的所有患者,需进行常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及肺部CT检查,检查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患者需进行抗体检测或肺部CT检查。医院患者出现发热等症状需前医院筛查。并对门诊就诊、住院探视、陪护和手术执行新规,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确有需要的固定一人陪护,由主管医生与护士长根据患者病情决定。病房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陪护人员需持健康绿码、体温正常且正确佩戴口罩。
2.目前,永康市医院医院、医院、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已经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医院、永康市妇幼保健院、永康市疾控中心,正在建设马上投入使用的有医院。永康市新冠肺炎检测综合服务点有永康市委党校、永康市老福利院,接收重点地区来永人员检测、境外人员回国检测等。永康市新冠肺炎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的人员检测核酸,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
医院就诊及住院等告知书
医院就医告知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院感染风险,确保患者安全看上病、看好病,对门诊、住院及陪护患者的陪护探视作以下规定:
一、门诊就诊
1.建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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