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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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8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永康市常住户籍人员,以年4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2、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年4月8日(含)前;属于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年9月30日前。
3、年龄: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5、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执行。
6、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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