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最终走向破产之路,这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说到个人也破产了,估计很少人见过,只知道会有个人会欠很多钱不还,最终成为老赖。不过近日,在金华市永康,就出现了一宗因为个人破产而被进行清算,其名下资产被拍卖的情况。所谓的个人破产,就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6月12日,一宗名为“(破)位于永康市江南街道E地块安置区9幢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迎来了最后一天的竞拍。看到“破”字,would就知道,这是因为破产而拍卖的资产。但是这宗拍卖,并不是因为永康市某个公司破产而拍卖,而是因为个人破产了。破产的人叫做徐某锦,一个年出生的年轻人。因为破产,其也被限制高消费,不准乘坐G开头的高铁等。
这次拍卖的是土地使用权,实际是一宗小面积的住宅用地,只有80平方米,而且这住宅用地已经打好地基,建好一层地下室了,准备起第一层的房子了,但是没有来得及建好房子就被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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