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永康特产
永康医院
永康新闻
永康生活
永康房产
永康美景

金华法院人抗疫进行时丨金华法院公布4起

<

今年1月以来,特别是我市“4·15”疫情发生后,金华法院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抗疫工作不停歇、审判工作不停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涉疫刑事犯罪,高效化解涉疫民事、执行等案件,依法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有力助推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4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教育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案例1

杨某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

■基本案情

年1月14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永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年1月10日上午9时许,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倪某、杨某锡按照石柱镇第六轮核酸检测的工作安排,上门通知未自行前往核酸检测的村民杨某前往核酸检测点检测。期间,被告人杨某不听劝导,并用拳头殴打倪某,拉扯其防护服。在杨某锡和杨某母亲周某对其进行拉劝时又用拳头对杨某锡进行殴打,并用一台立式电风扇砸向倪某、杨某锡,致杨某锡额部挫伤、倪某多处抓伤等损伤以及倪某防护服被撕坏的后果。经鉴定,杨某锡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到案后,杨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案发后主动加入本地防疫的协助工作,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杨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永康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疫情防控工作关系着公共安全大局和社会公众利益,疫情防控期间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防疫政策规定,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的安排,积极配合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本案中,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的方式,阻碍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既妨害了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又给防疫人员的人身权益造成侵害,触犯刑事法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王某销售伪劣口罩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基本案情

年1月24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向兰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兰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通过

转载请注明:http://www.yongkangzx.com/ykmj/31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