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与“学校何时开学”一样引人 政策一经发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
城乡分段、公民同招当前,永康市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在调研和修订阶段。“这也是我们召开家长代表座谈会的初衷。”永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上级政策的框架内制定符合永康市实际的操作方案,巩固深化永康“阳光招生”品牌成果。这也就意味着永康市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原则,将从去年的“城乡分段、民办优先、报名分类、统筹调剂、全程公示”转变为“城乡分段、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分段录取、全程公示”,同时,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市统一的网上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据了解,今年永康市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原则、招生类别、学区划分总体不变。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开始,永康市义务教育段城区C类对象报名条件中,父(母)持有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时间调整为满2年(含)以上。通俗地讲,对于本市户籍但没有城区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要求其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在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城区住宅类有效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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