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永康市方岩派出所民警孙北辰在辖区巡逻。巡至上胡坑一带时,只见两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人背着黑色袋子,另一人手上捧着笼状的东西,急匆匆地从村子边上的荒山上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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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形迹可疑,出于职业敏感,孙北辰上前询问。然而面对民警的询问,两名男子对自己在荒山上做了什么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孙北辰立即对两人进行盘查。
原来,男子手上捧着的是一只鸟笼,里面有3只疑似野生画眉鸟的活体,民警还在男子身上的袋子中搜出了诱捕器、网、钩刀、叉子等捕鸟工具。于是,孙北辰将两名男子带回方岩派出所调查。随后,3只疑似画眉鸟活体经由浙江师范大学生化学院鉴定,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画眉鸟。
经审查,两名涉案男子系云南籍,平时喜欢玩鸟,听说方岩这一带有野生画眉鸟,就利用音响播放鸟叫声来吸引画眉鸟。没想到鸟刚捕到,人就被抓了。目前,3只画眉鸟已经放生,两名涉案男子因非法狩猎罪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永康每年3月10日—9月10日为禁猎期,禁止在全市境内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和从事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蛙类和鸟类全年禁猎。猎捕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持枪证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捕捉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无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狩猎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倪国栋吕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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