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名单》公示名单,浙江13个市(县)入围。分别是:
地级: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
县级:安吉县、慈溪市、德清县、海盐县、嘉善县、建德市、临海市、平湖市、嵊州市、义乌市
据悉,8月以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申报推荐,经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严格审核,报中央文明委审定批准,个提名城市(区)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参评资格。
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个参评城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从公示之日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中央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9月14日—年9月1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邮箱:wmc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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