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永康市年义务段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金华市教育局印发的《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永康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永康实际,现将永康市年义务段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摇号工作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公示
永康市教育局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名单,在永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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